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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19年宅基地搬迁户,以补偿了费用,请问现在老宅基地的属于我个人吗

网友 发布于 3个月前 分类:征地拆迁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19年宅基地搬迁户,以补偿了费用,请问现在老宅基地的属于我个人吗

律师解答:

  • 楹庭法律顾问

    从老宅基地搬走已经40年了,现在被别人占有是可以收回来的。
    你可以去找当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个月前 回复删除
  • 以上解答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