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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取缔补偿标准(企业没有环评手续,遭遇关停有没有补偿?)(环保取缔关闭什么意思)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环保取缔补偿标准的一些知识点,和企业没有环评手续,遭遇关停有没有补偿?有什么需要注意的?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拆迁赔偿和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土地管理法是指对国家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所进行管理活动予以规范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6月2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987年1月1日实施。分别在1988年、2004年修正。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本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部)

自从第四部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楹庭征地拆迁律师针对新的土地管理法和旧的土地管理法的对比中,从中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长久以来农民朋友最关心的话题。

第四部新的《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补偿项目:

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补偿标准:

第四十八条规定第三款-第五款: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从上述内容我们清楚知道,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费的补偿费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土地管理法明确有明确规定。但农村房屋的补偿标准未明确规定,其补偿标准仍存在问题。

新的土地管理法已经实施3个月整,在具体实践中,征地补偿标准仍存在现实状况,区片综合地价和农村村民住宅征收补偿费到底是多少?

第一,区片综合地价

取缔旧的土地管理法平均年产值倍数的征地补偿计算方式方法,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什么是区片综合地价?去哪里能找到?

由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从而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并公布修改。

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在自然资源厅的官方网站找到,也可以网上、邮寄的方式申请信息公开。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在2019年12月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明确规定,立足现有工作基础,加快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加快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事关新法的顺利施行。

第二,农村村民住宅征收补偿费到底是多少?

第四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从中不难看出,农村住宅补偿费有四大因素组成,宅基地区位价值、宅基地面积、房屋重置成本价、人口数量等。

综上所述,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中,与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通,律师后续会针对土地管理法带来更多解析阐述。

淮南煤矿塌陷补偿方案?

《关于印发淮南市采煤塌陷区农村集体土地居民搬迁安置补偿办法的通知》规定补偿标准为:人均补偿30平方,每平方补偿标准为820元。因部分群众反映栾胡村存在不合理分房情况,岳张集镇及时组织人员对反映情况进行认真核实,现已取缔不符合分房政策的安置户,正在进一步公示中。同时,栾胡村安置房大户型少、小户型多。部分村民对分房方案分歧较大,不赞成在签订协议时已外嫁人员参与分配大套房。

综合大部分村民意见,现已重新制定新的分房方案,将外嫁人员统一从户分房人口数中剔除。待栾胡村村民代表表决通过后予以实施。

现在各地拆迁补偿都是多少?

土地管理法是指对国家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所进行管理活动予以规范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6月2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987年1月1日实施。分别在1988年、2004年修正。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本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部)

自从第四部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征地拆迁律师针对新的土地管理法和旧的土地管理法的对比中,从中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长久以来农民朋友最关心的话题。

第四部新的《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补偿项目:

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补偿标准:

第四十八条规定第三款-第五款: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从上述内容我们清楚知道,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费的补偿费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土地管理法明确有明确规定。但农村房屋的补偿标准未明确规定,其补偿标准仍存在问题。

新的土地管理法已经实施3个月整,在具体实践中,征地补偿标准仍存在现实状况,区片综合地价和农村村民住宅征收补偿费到底是多少?

第一,区片综合地价

取缔旧的土地管理法平均年产值倍数的征地补偿计算方式方法,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什么是区片综合地价?去哪里能找到?

由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从而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并公布修改。

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在自然资源厅的官方网站找到,也可以网上、邮寄的方式申请信息公开。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在2019年12月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明确规定,立足现有工作基础,加快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加快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事关新法的顺利施行。

第二,农村村民住宅征收补偿费到底是多少?

第四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从中不难看出,农村住宅补偿费有四大因素组成,宅基地区位价值、宅基地面积、房屋重置成本价、人口数量等。

综上所述,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中,与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通,律师后续会针对土地管理法带来更多解析阐述。

养殖场将被拆除,为啥有的有补偿有的没有?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实践中,许多农户租用或承包农用地建立各类养殖场,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在遇到拆迁时,部门往往会以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等理由,将养殖场认定为违法建筑,责令自行拆除。并不给补偿或者少给补偿,严重侵犯广大养殖户的合法利益。还有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直接给与合法的补偿。因此出现有的有补偿,有的没有补偿的现象。

因《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地健康发展的通知》有明确规定,养殖禽舍及养殖场内必要的附属场所用地均属于设施农业地。不需要批准,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因此如果建养殖场材料齐全,没有违法现象。是应该得到补偿的。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没有环评手续,遭遇关停有没有补偿?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专注于企业征收,厂房拆迁,环保关停禁养等的法律实践工作,代理了上千件企业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证照齐全的生产制造企业,还有因环保关停被定性的“污染企业”以及由于历史原因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招商引资企业,众多复杂,艰难的历程,铸就了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10年的企业经验。法律服务领域界定为:为全国的中小企业提供全面的法律诉讼和非诉讼以及争议解决等服务。涵盖服务有:企业土地纠纷、企业拆迁纠纷、企业专利纠纷、企业融资纠纷、企业破产纠纷、企业行政纠纷等。

当今,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尤其是我们国家近几年大力推行环境整治,成立多个督察组到各地进行严格的环保督查。面对中央环保督查压力,各地就容易犯一刀切的错误。落在我们企业主身上,主要为一刀切式的执法被关停。此时就需要我们沉着冷静地理性面对,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以期将损失降到最低。

如今征收拆迁形式叫法多种多样,征收方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如只为节省财务支出成本,就以散乱污取缔、环保关停为名实施强拆行为,为的是压低补偿款甚至逃避对企业的补偿,将所有损失和风险都转移到企业身上。

这样的环保整治对中国经济发展也是有一定的影响的,这并不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因为的职权行为,企业被迫停产停业,最终把企业拖垮,给广大企业主带来了致命的打击。

全国范围内因环保整治风暴,所有企业都被纳入调查范围,只要是发现企业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就被认定属于违法经营企业,随后行政相关部门下发责令限期关停通知,在此期间并不给企业整改的机会,全部一刀切式对企业实施关停并要求拆除部分建筑、设备。

那么何为环境影响评价?申请办理环评的手续又包括哪些呢?

1、所谓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制度。而一个项目建成后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进行评估、预测的电子或者纸质的文字或者图表资料就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主要表现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

2、从程序来讲,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主要包括?

(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及自身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大小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或者登记表。

(2)建设单位将编制好的环评文件,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者报告表及时报送行政机关进行审批。又行政机关出具批准或者不批准项目开工建设的书面材料,即环境影响批复文件。这里需注意,国家仅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进行审批管理,而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只实行备案管理。

(3)行政审批期限,从行政机关受理申请人材料时开始,至审批机关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行政决定时止,法律允许的最长期限,一般以日来计算。如:环境报告书审批期限60日,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期限30日。

另外,我们还需知晓哪些敏感区域是法律明确规定禁止设立建设项目实施生产活动的。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主要包括:

(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海洋特别保护区等。

(2)基本农田保护区、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域、封闭或半封闭海域等。

(3)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等主要功能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除了知晓前述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手续外,我们在面临被环保关停时,还需注意:

首先,对无污染的企业是否就不需要办理环保手续的问题,一个项目需不需要办理环评,以及环评是报告书还是报告表是根据国家环保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所规定的来的。即便是没有污染,但是企业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要环评的,就是要进行环评,没有环评就认定你的企业补符合环保要求被关停。

其次,反过来讲,就算企业的生产经营对环境基本上影响很小,虽不需要进行环评,也是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在网上备案。因为环保标准无上限,地方制定的政策可能对环保标准要求高于法律法规这也是无可厚非的,可能今年的环保达标,明年又不达标了。

现实中相关部门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有可能就算企业环保设施达标,环保手续都齐全,也有可能会面临被关停的风险,实物操作中,这与以往我们办理的案件“以拆违促拆迁”性质相同。所以说企业建厂之初就要合法合规,以免的在遇到拆迁或者关停争取补偿方面被抓住把柄。

最后,打铁还需自身硬,对于企业自身并未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但由于一些历史原因造成的,却被强行扣上环保关停大帽子,我们认为,首先需要对相关行政部门的错误执法行为,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找出对方违法之处进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证企业正常生产。若不能让企业继续生产,那么,造成损失给予企业进行安置补偿。

环保取缔补偿标准(企业没有环评手续,遭遇关停有没有补偿?)(环保取缔关闭什么意思)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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