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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代征违法!律师确认街道办强行占地强制清表违法!(政府强制租用农民土地)

承包地上未实施征收,也未办理审批手续,咱们的承包地却被圈占用作他途。这样的“以租代征”属于违法行为。北京拆迁律师据理力争,确认街道办强行圈占承包地及清除地上附属物的行为违法!

胜诉案情

张先生(化名)系山东某村村民,在该村有承包地并已登记确权。2022年初,街道办事处人员对张先生的合法承包地进行土地丈量,并称张先生的承包地已被征收。张先生为了了解情况向县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县政府回复张先生其承包地所在地块尚未实施土地征收,无土地征收信息。此时,张先生终于确定自家承包地上并无征收。

同年五一期间,张先生的承包地被强制清表。10月,张先生得知承包地强制清表行为街道办所为。其间,张先生于8月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非法占地查处申请书,9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关于申请查处违法占地行为告知书》。张先生及周边相邻村民的承包地并不涉及集体土地征收,街道办强制清表并强占土地行为对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先生委托北京拆迁律师帮其依法维权。

【争议焦点】

街道办强行圈占承包地及清除地上附属物的行为是否合法?

法院观点

1、以租代征违法

本案中,街道办占用案涉土地的目的是实施某非农业项目,案涉土地性质为农用地,故应当依照规定办理农转非审批手续。街道办辩称占用张先生土地是经与张先生充分协商后租赁使用的,街道办以土地租赁的方式来代替政府批准,违反法律的规定。张先生请求确认街道办圈占案涉土地的行为违法,法院予以支持。

2、未经法定程序强制清表违法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本案中,街道办未与张先生达成协议,并未履行上述义务即清除张先生承包地上的附属物,其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张先生请求确认街道办清除案涉承包地上附属物的行为违法,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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