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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强拆违建代替征收?违法!(以拆违建代替征收补偿款违法吗)

居住多年的合法房屋面临征收,在咱们未与征收单位及各项补偿事宜达成一致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房屋突然被认定为违建,并且被要求在限定期限内自行拆除房屋。这种情况合法吗?好好的房子怎么就成了违建?明明在谈征收补偿怎么就成必须限期内自行拆除?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律师解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也就是说房屋征收是必须要给咱们补偿的,征收单位不能以任何借口不给咱们补偿,也不能以任何手段逼迫咱们搬迁。房子住的好好的,从未被任何部门认定为违建,一遇到征收,突然就被认定成违建,这种情况本质上就是逼迫咱们搬迁。想想看,一边的补偿虽然极低,但聊胜于无;另一边直接把咱们的房屋认定成违建,咱们就什么补偿都得不到。面临这两种情况咱们这么选?大多数人一定是害怕违建强拆,而草草签订了补偿极低的协议。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咱们要如何应对呢?

首先,咱们要保持冷静不要恐慌,但也不要过于轻视不当回事。一定要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而不是被突然到来的违建认定或是限期拆除通知吓住,自乱阵脚。

其次,咱们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各类通知、文件都要保存好。另外对于房屋及屋内物品咱们可以通过拍照或者摄像的方式保留证据,一旦咱们的房子真被强拆,这些都是维权中必要的证据材料。

最后,提醒大家,行政机关作出的这些文件并非立刻生效。最后在法定期限内,咱们是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撤销违建认定,从根本上解决咱们的问题。

再次提醒大家,征地拆迁中,以拆除违建来代替征收的现象屡见不鲜,部分政府政府以这种手段强拆严重侵害了咱们的合法权益,是明显违反法律法规的,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咱们一定要果断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尽早采取行动制止强拆,以免遭受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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