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在保障巩留县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支持种植青贮饲料、苜蓿和优势特色农作物等耕地的保护,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进行结构调整,采取秸秆还田、深耕整地、残膜回收、减少农药化肥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推进畜牧业和特色产业协调发展。实现“三项补贴”改革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的改革目标。
二、补贴对象是谁?
巩留县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
三、补贴条件有哪些?
1.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玉米、青贮饲料、苜蓿等特定作物
2.补贴作物以种植小麦、玉米、青贮饲料、苜蓿和特色经济作物的先后顺序依次发放补贴,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达到预期的补贴目标。
3.同一地块一年只能补贴一次,享受草原补贴的草场改良地不能纳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补贴政策只针对正播作物,复播作物不得列入补贴对象。
4.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保护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主动改善地力,开展秸秆饲喂利用、过腹还田,特别是保质保量落实残膜回收等。
5.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以及已经纳入巩留县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及退地减水范围的耕地和违法开垦的耕地不给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是多少?
种植冬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20元(政策执行期为2020-2021年);种植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15元;种植青贮饲料的耕地,每亩补贴120元(政策执行期为2020-2021年);种植苜蓿的耕地,每亩补贴100元;种植玉米(不含复播)和特色经济作物的耕地,每亩补助18元。玉米用于青贮或收获籽粒由各地据情核实确定,用于青贮的按每亩120元标准进行补贴,用于收获籽粒的按每亩18元标准进行补贴。特色经济作物按照本县确定的特色经济作物补贴范围(不含棉花、林果、蔬菜、甜菜、油葵、食葵等作物)和标准执行。
五、如何界定补贴面积?
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拥有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面积为基础,其它类型耕地以合法种植证明文书为基础确定。同时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如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已转为设施农业或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等。
六、补贴如何发放?
由农民(种植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符合条件的耕地补贴面积,村级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申报品种、申报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乡(镇)复核,在州农业农村局指导下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进行核查,核实认定。县农业农村局在耕地补贴面积核准后,再次由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等形式向补贴对象兑付资金,并明确标识补贴资金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