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院:压覆探矿权补偿应充分尊重探矿权的财产属性(探矿权压覆赔偿)
案件 · 导语 探矿权作为用益物权,是一种财产权利,本身具有财产价值;对于探矿权的损害赔偿范围,不能混同于权利人对该种用益物权的实际投入,侵害探矿权应补偿或赔偿其相应的财产价值;137号文强调的是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管理职责,不宜直接作为...
案件 · 导语 探矿权作为用益物权,是一种财产权利,本身具有财产价值;对于探矿权的损害赔偿范围,不能混同于权利人对该种用益物权的实际投入,侵害探矿权应补偿或赔偿其相应的财产价值;137号文强调的是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管理职责,不宜直接作为...
案件·导语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判定既应结合“137号文件”规定,从结果意义考虑建设项目是否造成矿产资源无法开采,还应当充分考虑各建设项目行业的特殊规定,避免仅考虑建设项目范围与矿区范围是否重合这一因素简单认定。即使在不构成压覆的情况下,电...
第一步: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申请和受理 1.探矿权、采矿权人提出转让申请前应做好的几项工作 (1)部分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转让探矿权的部分勘查区域或采矿权的部分开采范围),必须向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有关变更分立登记,在...
本文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角度揭示目前探矿权一级市场出让、二级市场流转过程中,对流转产生不利影响的十个问题,以及有针对性地提出笔者自身的浅见,供各位领导及业内专家参考。 一、探矿权招标拍卖挂版(以下简称“招拍挂”)的范围不明确《探矿权采矿权招...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是指探矿权、采矿权人依法将探矿权、采矿权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作价出资、合作、重组改制等。探矿权、采矿权的出租、抵押,按照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管理,由原发证机关审查批准。 各种形式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
探矿权、采矿权出售是指探矿权、采矿权人依法将探矿权、采矿权出卖给他人进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探矿权、采矿权作价出资是指探矿权、采矿权人依法将探矿权、采矿权作价后,作为资本投入企业,并按出资数额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 合作...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由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2号发布 根据2014年7月9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令〔第242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